第441章 北行千里烟火暖,一骑出塞赴草原
从中都皇宫出来,三骑马沿着官道向北走了大半日。
到了傍晚时分,远远望见大兴府的城墙在暮色中拉出一道青灰色的长影。
这是大汉北境第一重镇,也是通往草原的最后一座大城。城中商贾云集,南北货物在此交汇,街市繁华不输中都。
赵志敬三骑入城,先在城门守将那里递了通关文书。
守将是个四十来岁的壮汉,姓刘,是完颜承麟从居庸关带出来的老兵。认出赵志敬后差点当场跪下去,被赵志敬一个眼神及时止住。
他只低声吩咐了一句:“安排一间干净的客栈,不要声张。”
刘守将不敢怠慢,亲自将三人引到城西一座不起眼的客栈。
客栈门面不大,里面却收拾得颇为整洁。掌柜是刘守将的旧部,一见将军亲自引路,便知来的是天大的贵人,半个字不敢多问,立刻将楼上最好的三间房腾了出来。
安顿好行李,天色已完全黑透。
赵志敬带着黄蓉和华筝出了客栈,沿街寻吃的。
大兴府的夜市灯火如昼,街边小摊一眼望不到头,吆喝声此起彼伏,热闹非凡。
黄蓉像只快活的小麻雀,拉着赵志敬的袖子走在最前面。一双杏眼滴溜溜地转,一会儿指着糖画摊子惊呼,一会儿又拉着华筝往卖糖葫芦的地方跑。
“敬哥哥快看!就是这家!我闻着香味就走不动路啦~”
黄蓉忽然在一个摊子前站定,指着锅里翻腾的肉油饼,回头冲他笑得眉眼弯弯。
那摊子支着两口大铁锅,一锅炸着金黄酥脆的油饼,一锅炖着香气四溢的腰子羹。油饼在滚油里滋滋作响,捞出来时还冒着滚烫的油泡;腰子羹则是将羊腰切得极薄,在沸汤里一涮即熟,浇上一勺老卤,撒上翠绿的芫荽末,香气直冲鼻端。
三人各要了一份,坐在街边的矮凳上吃。
赵志敬咬了一口油饼,外皮酥得掉渣,里面的肉馅却嫩得流汁,肥瘦相间,调了花椒和葱姜末,一口下去满嘴生香。
黄蓉坐在他旁边,双手捧着油饼啃得腮帮子鼓鼓的,像只偷吃东西的小松鼠。嘴角沾了一粒芝麻,自己却浑然不觉。
赵志敬笑着伸手,指腹轻轻替她擦掉。
黄蓉抬起头,亮晶晶的眼睛弯成了月牙,凑过来在他手背上飞快地亲了一口,然后又低下头,继续美滋滋地啃油饼。
华筝端着碗腰子羹小口小口地喝,喝到一半忽然放下碗。
她从腰间的小皮囊里摸出一小撮盐,轻轻洒在羹里搅了搅。
黄蓉好奇地凑过去:“华筝姐姐,你加什么呀?”
华筝笑了笑,声音温柔得像春风:“草原上的羊汤都比中原的淡,不加盐总觉得少了点什么。”
她说着,舀了一勺加了盐的腰子羹,小心翼翼地递到赵志敬嘴边:“敬哥哥,你尝尝,这样更好喝。”
赵志敬低头喝了,温热的羹汤滑入喉咙,带着恰到好处的咸香。
华筝眼睛立刻亮了亮,又舀了一勺,递到黄蓉嘴边:“蓉儿也尝尝。”
吃完肉油饼和腰子羹,黄蓉又拉着两人去隔壁摊子要了三屉灌浆馒头。
这馒头比寻常小笼包略大,皮薄如纸,轻轻一咬,里面的肉汁便“滋”地喷出来。
烫得黄蓉直呵气,却舍不得吐,含含糊糊地嚷着:“好吃好吃!太好吃了!”
“慢点吃,没人跟你抢。”赵志敬无奈地笑着,递了帕子过去。
黄蓉接过帕子却不擦嘴,反而踮起脚尖,在他脸颊上飞快地亲了一口。
然后若无其事地转过身,继续吃馒头,耳尖却悄悄染上了一抹好看的绯红。
华筝在一旁看得清清楚楚,低头抿着嘴笑了一下。
那笑容里有羡慕,却没有半分嫉妒。
她拿起一个灌浆馒头,学着黄蓉的样子小心翼翼地咬了个小口,吮了吮里面鲜美的汤汁。
抬起头,正好对上赵志敬看过来的目光。
华筝脸颊微微一红,也学着黄蓉的样子,只是她终究没有在人前亲他的勇气。
只是将手里那个吸完汤、温度正好的馒头递到他嘴边,轻轻说了声:“敬哥哥,这个给你,不烫了。”
赵志敬咬了一口,鲜美的肉汁在口中化开。
华筝收回手时,耳根已经红透了。她低头继续吃自己碗里的,长长的睫毛却一个劲地颤着,像受惊的蝴蝶。
三人逛到深夜才回客栈。
黄蓉买了一大包蜜糕,说是明日路上当零嘴。
那蜜糕是用糯米粉和蜂蜜蒸成,切成小方块,裹了一层炒熟的黄豆粉,入口软糯香甜,咬下去能拉出细细的糖丝。
赵志敬拈了一块尝了,觉得太甜,皱了皱眉。
黄蓉却一口气吃了三四块,吃得手指上全是豆粉。
她把最后一粒蜜糕塞进赵志敬嘴里,赵志敬顺势低头,在她指尖轻轻一含,舌尖卷走了指上残余的糖霜。
黄蓉像被烫了一般飞快收回手,整张脸都红透了。
嘴上却还嘴硬:“敬哥哥你学坏了!”
然后转身去帮华筝铺床,走路的脚步都有些轻飘飘的。
是夜,客栈的床铺很窄。
三个人挤了一间房。
黄蓉缩在他左边,华筝睡在他右边,两人都侧着身,各自将脸贴在他温暖的肩头。
月光透过窗纸洒进来,在地上画出一方淡淡的银白。
赵志敬闭着眼,左手搭在黄蓉柔软的腰间,右手揽着华筝的肩。
黄蓉的手悄悄伸过来,在他胸口有一下没一下地画着圈,指尖带着蜜糕的甜香。
华筝则安静得多,只是将一只手轻轻搁在他胸口,掌心贴着他沉稳有力的心跳。
像是在数着这颗心,还有多久,就能和她一起,踏遍整个草原。
一夜好眠,次日天刚蒙蒙亮,三人便收拾好行囊,从大兴府策马出发。
沿官道向西北行了约莫两个时辰,便远远望见了居庸关的城墙。
那道城墙横亘在两座山岭之间,像一柄巨大的门闩插在燕山山脉的缝隙里。
城墙上的砖石还残留着几个月前那场大战的痕迹——投石机砸出的豁口已经用新砖补上了,但新旧砖色差分明,远远望去像是一道道狰狞的疤痕。
城墙上飘扬的旗帜已经不是金国的玄色旗,而是大汉的赤色旗,旗面上的“汉”字在晨风中猎猎作响。
赵志敬在关前勒住了马。
他望着那道熟悉的城墙,眼神有些悠远。
想起几个月前的那个夜晚,他一个人从这道关墙出发,潜入蒙古大营,在金帐中击退天下高手,一脚踹得成吉思汗吐血三丈。
那时候他是金国的国师。
现在他是大汉的皇帝。
城墙还是那道城墙,天却已经换了。
“敬哥哥在想什么呀?”
黄蓉策马与他并骑,侧头看他,声音软乎乎的。
“在想几个月前。”赵志敬收回目光,淡淡笑了笑,“那时候你还在襄阳,天天给我写信催我回去。”
“哼,还好意思说!”黄蓉撇了撇嘴,却忍不住笑了,“蓉儿在襄阳天天掰着手指头数日子,就怕你出事。你倒好,一声不吭就跑去闯蒙古大营,吓死我了。”
她顿了顿,又骄傲地扬起下巴:“不过嘛,我的敬哥哥最厉害啦,肯定能赢!”
华筝策马跟在他们身后,经过居庸关时微微低下头。
手指不由自主地攥紧了缰绳。
这道关墙对她来说,是故国的边界。
她随大军出征时从这里走过,那时居庸关还是蒙古人的战利品。
如今关墙上的旗号换了,她也换了身份——从蒙古公主,变成了大汉的后妃。
她没有说话,只是默默策马跟在赵志敬身后,身影有些单薄。
“华筝姐姐!”
黄蓉策马退后两步,与她并骑,压低了声音,笑得狡黠又温柔。
“等咱们从草原回来,这关墙上的旗子还是大汉的。但草原上的风,可就要从你们家往这边吹了。”
她晃了晃华筝的胳膊:“到时候你当了女大汗,这关墙两边,就都是一家人啦。”
华筝抬起头,望向关墙上那面猎猎作响的汉旗。
沉默了片刻,然后轻轻“嗯”了一声。
攥紧缰绳的手指,缓缓松开了。
过了居庸关,山势渐缓。
道路两旁从悬崖峭壁变成了起伏的丘陵。
秋色正浓,满山的桦树和橡树被霜染成了金黄和赭红,层层叠叠地铺到天边,像一幅浓墨重彩的油画。
山道上落满了厚厚的枯叶,马蹄踩上去发出沙沙的声响。
偶尔惊起一只野兔从灌木丛中窜出来,又飞快地消失在另一片灌木里,引得黄蓉一阵惊呼。
午后经过一处山泉,泉水从石缝间汩汩流出,清冽见底,泉边石头上长满了翠绿的青苔。
三人下马歇脚。
黄蓉蹲在泉边掬了一捧水洗脸,冰凉的泉水激得她呀了一声。
然后回头冲赵志敬调皮地甩了甩手上的水珠,水珠在阳光下闪着细碎的光,落在他的衣襟上。
华筝从马鞍后的皮囊里取出三块风干的羊肉和几张胡饼,又拿出奶茶砖掰下一小块。
用随身带的小铜壶煮了一壶奶茶,先倒了一杯,双手捧着递到赵志敬面前:“敬哥哥,喝杯奶茶暖暖身子。”
黄蓉凑过来闻了闻,又做了个鬼脸:“还是喝不惯咸奶茶,我要喝清茶。”
说着自己跑到泉水边,接了壶清水烧开泡茶。
日落时分,三人抵达了德兴府。
这是一座依山而建的山间小城,城墙不高,但街巷整洁。因地处南北商道交汇处,城中的集市颇为热闹。
客栈掌柜是个五十来岁的妇人,见三人气度不凡,殷勤地将他们引到楼上靠窗的雅座。
窗外正对着德兴府的主街,街对面的酒楼门口挂着两盏红灯笼。灯下几个老者在石桌上下棋,棋子落盘的声音清脆可闻。
晚膳是德兴府特有的小米饭配芥末拌肉。
小米饭颗粒饱满,蒸得恰到好处,粒粒分明却又不硬,散发着谷物独有的清香。
芥末拌肉则是将煮熟的羊肉切成薄片,拌上芥末、蒜泥、醋和少许盐,码在青花瓷盘里端上来。肉片纹理分明,瘦肉部分泛着淡粉,肥肉部分晶莹剔透。
芥末的辛辣冲鼻而来,入口后却与羊肉的醇厚交织出奇妙的滋味。辣得眼泪都快流出来,却偏偏停不下筷子。
黄蓉不习惯芥末的冲劲,第一口就被呛得直咳嗽,眼泪都呛了出来,可怜巴巴地看着赵志敬。
“傻丫头。”赵志敬无奈地笑了,立刻让店家上了一碟烤羊肝。
羊肝切得极薄,在铁板上炙得外焦里嫩,撒上孜然和盐,入口即化。
黄蓉连吃了好几片才缓过来,又恢复了往日的神采,开始叽叽喳喳地点评:“这个烤羊肝比御膳房做的还地道!敬哥哥你也多吃点。”
华筝则吃得习以为常。
她将芥末拌肉夹在小米饭上,一口肉一口饭,吃得很慢很安静。
吃着吃着,她夹了一片最瘦的芥末拌肉,轻轻放在赵志敬碗里,小声说:“敬哥哥,这个肉瘦,不腻。”
赵志敬低头咬了一口,冲她点了点头。
华筝便低下头继续吃饭,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。
但赵志敬注意到,她藏在桌下的左手,正无意识地揪着衣角。
这个细微的动作,和她在皇宫里每次替他盛好奶茶、看他喝下第一口时,一模一样。
赵志敬心头一软,悄悄在桌下握住了她的手。
华筝的手指轻轻颤了一下,却没有抽回,反而悄悄反握住了他的。
山里的夜比中都冷得多。
秋风从窗缝里钻进来,带着松脂和枯叶的清冽气味。
黄蓉裹着被子窝在赵志敬左边,一个劲地往他怀里钻:“好冷好冷,敬哥哥抱抱我。”
赵志敬手臂一伸,将她捞进怀里,又把另一边的华筝也揽了过来。
三人挤在狭窄的客栈床铺上,黄蓉额头抵着他的下巴,华筝将脸藏在他温暖的颈窝。
两床棉被叠在一起压在身上,三个人挤得连翻身都困难。
却比皇宫里任何一张宽敞的龙床,都睡得安稳香甜。
从德兴府出发,经宣德州,一路向西北。
地势渐渐平坦,山岭退到了天边,取而代之的是一望无际的草原边缘。
宣德州是汉地最后一座像样的州城,再往北走,便是野狐岭——那是燕山山脉与蒙古高原的分界线。
过了野狐岭,就真正踏上了草原。
三人没有在宣德州多做停留,只是在城门口的茶摊上喝了碗粗茶,买了几个炊饼揣在怀里,便继续赶路。
午后,野狐岭的隘口出现在视野中。
那隘口是两座巨大的山岭之间一道天然的缺口,风从缺口中灌过来,带着草原特有的干燥和寒意。
山岭两侧的植被已经从金黄的桦树变成了低矮的灌木和枯黄的野草。再往北看,便是一片无边无际的苍茫。
赵志敬勒马在隘口前停了片刻。
黄蓉和华筝并骑在他身后,一起望着北方的地平线。
“过了这道岭,就是草原了。”
华筝说,声音很轻,像是在自言自语。
她的目光越过那道缺口,落在远处苍茫的地平线上,瞳孔里倒映着天空的灰蓝。
她在心中默默算过——过了野狐岭,再往北穿过大漠戈壁,便是三河之源。然后沿怯绿连河上溯,就能望见父汗的金帐。
赵志敬侧头看了她一眼,忽然策马靠近她。
伸出手,将她被风吹乱的一缕辫子,轻轻拢到耳后。
他的指尖擦过她耳廓时,她微微颤了一下,抬起头,对上他温柔的目光。
“想家了?”他问。
华筝咬了咬嘴唇,摇了摇头。
又点了点头。
她深吸一口气,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,一字一句道:“是想草原了。想草原的风,想三河之源的水。可那个生我养我的家,是金帐。而能让我安心的家,永远是你。”
她说完这句话,便红着脸催马向前,率先冲过了隘口。
风将她白色长袍的下摆吹得猎猎作响,辫梢的绿松石在风中剧烈摇晃,闪着细碎的光。
赵志敬和黄蓉对视一眼,都笑了。
两人同时一夹马腹,策马跟上。
出了野狐岭,天地豁然开朗。
官道在这里变成了一条蜿蜒的土路,路两旁不再是庄稼和村庄,而是一片接一片的草场。
草已经黄了大半,在风中起伏如浪。
偶尔能看见远处有一两顶牧民的帐篷,炊烟袅袅升起,在空旷的天地间显得格外孤寂。
一群黄羊从路旁窜出来,横穿过土路,马蹄声惊得它们飞快地消失在草丛深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