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5章 痴奴自语(五)

    【这天下,不会有比她更好的人了。

    我知道。

    我知道的。

    有些人,哪怕高高在上,也避免不了是个草包的事实。

    而有些人,饶是身着布衣,可只要一个眼神,就能让人知道她的前途......

    犹比日光,更灿灿三分。

    当时她在夜色中说出想要得天下时,我就想跟她走。

    我想跟她走的。

    因为,我太清楚那个眼神意味着什么了。

    野心。

    枭志。

    寥寥夜色也遮掩不住的蓬勃欲望。

    她说的没错。

    同类。

    我们,就是同类。

    饶是经年未遇,可只要一见,就能辨认出彼此。

    我们,合该一同占据天下......

    又或者,一同身死。

    而在身死之前,只要能同她在一起,无论发生什么,要遭遇什么......

    都是值得的。

    一切,都是值得的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“......你变了。”

    嗡鸣回落,万物下旋。

    我听到那坐在主座上的老者开口呢喃。

    我的脑袋还有些疼,好几息之后,才反应过来,阮嗣宗原来是在对我说话。

    他说:

    “......痴奴,你变了。”

    我知道他在想什么。

    别说是数年前临朝代政时的我,就算是一年前,我在伪朝历职郎署,被万官排斥之时,肯定也不会把自己弄到这么狼狈,明知会受辱,却还将头颅送到他的脚下。

    可他不知道我在想什么。

    我想,我才没有变。

    我从一开始,就只是个卿。

    如果得遇渴求臣服的贤君明主,我也想奴颜婢骨,以色侍人。

    只是从前没有人值得我这样做而已。

    如今有了,别说是踩几下头,就算是捅我几刀,挑断我的腿脚,只要他愿意辅佐妻主,那这一场,就还是我赢。

    只要我的跪,能换妻主站......

    那这一场,就还是我赢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耳中的嗡鸣渐渐退到远处,宛若潮水回落。

    我听见了自己的呼吸声,粗重,带着血沫的气味,一下一下地撞在胸腔里。

    那鼻血止也止不住,擦也擦不完。

    我只能将其含住,一口口咽下去。

    那股温热顺着食道滑下去,像吞了一口滚烫的酒,烧得胸口发紧。

    不过,我还是轻声开口劝他:

    “阮大人……”

    “晚辈今日……有三条理由,说与先生听。”

    阮嗣宗没有应声。

    于是,我便自顾自往下说:

    “其一,天命无常,惟有德者居之。”

    “昔者商纣暴虐,周武以孟津之会而代殷;秦失其鹿,天下共逐之,终归高祖。先生饱读诗书,岂不知《尚书》所云‘天听自我民听,天视自我民视’?”

    “今上无道,窃国自居,今年赋税频频,而先生所在的岭南府外大水滔天,府内犹作太平歌舞——此非天命将改之兆乎?”

    我说到这里,肺里像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,忍不住咳了一声。

    咳出来的全是血星子,溅在袖口上,星星点点。

    我闭上嘴,把它们抿在唇间,又咽了下去。

    “其二,阮氏一门,自先生祖父起便是泾川望族,诗礼传家,门生故吏遍及九州各郡。可先生想想,自袁朗篡位以来,朝廷对士族可曾有过一日抚恤?税赋不减,差役不绝。您头上的知府,喜好男色,在民间搜罗玄门异士,开炉炼药、寻仙问药......朝廷可有片刻制止?”

    “大人高风亮节,既有踔绝之能,又深谙此事,缘何还愿侍此伪朝?”

    堂中很静。

    阮嗣宗仍没有回答。

    只是这一回,老管家不知何时已经退到了门外。

    显然。

    有人在听。

    我的话,是有人在听的。

    那一瞬,五脏六腑的痛感终于稍稍消散一些。

    我抵住上颚,把最后一口涌上来的血顶了回去:

    “其三......”

    “良禽择木而栖,贤臣择主而事。明主在南,礼贤下士,求才若渴,已据三州之地,兵精粮足。先生若肯归附,岭南百姓免遭刀兵之祸,阮氏子侄,来日定有出仕腾达之时。若是执迷不悟……”

    我很高兴。

    阮嗣宗在听,我很高兴。

    我想抬起头,揣摩对方的心思。

    但我,却没想到,头比我想的还要疼。

    那些口鼻处涌出的血拖累了我,我不过才稍稍起身,血就从嘴角慢慢淌下来,拉成一条细细的红线,坠落在青砖上。

    我知道,我知道。

    我知道我现在肯定很狼狈。

    不过,一切都是值得的。

    于是,我还是吐出了后半句话:

    “若是执迷不悟……”

    “待到北朝铁骑南下之日,玉石俱焚,先生纵不为自己惜命,也不为.....不为其他孙子想一想么?”

    对了。

    对了。

    阮嗣宗既能因为失去一个孙子而记恨我多年,可他又不是只有一个孙子。

    最后一句斟酌许久的话说出后,他的神色终于变了。

    他方才那股暴怒的戾气,像被一盆冷水浇过,正一点一点地从眉目间退去。

    那张清瘦的面孔不再紧绷,白须也不再发颤,取而代之的,是一种极缓慢的、几乎可以看见的收敛。

    他垂下眼,指尖搭在扶手上,枯瘦如一支搁在笔架上的旧笔。

    他沉默了许久,许久。

    再抬起眼时,那双眸子里的森寒已经化了大半,终于有了一丝文士特有的仁儒。

    聪明人说话,从不用太多言语。

    只要一道裂痕,只要一道细如蚊羽的裂纹,自然有人会揣摩利弊。

    他看着我,终于开了口。

    声音不高,也不带怒意,只是温温淡淡:

    “你倒是有备而来。”

    “不过,既能降服你,那一位想必有些本事......容我整衣持刺,后日谒见尊前。”

    后日,谒见。

    虽没有直说愿意投入帐下,可要先见一面......

    已经算是松口了!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我不知道,也不太记得自己是怎么从那扇门里出来的,又在天黑前赶回墩城的。

    我只知道,夜幕再临时,我又见到了阿芳。

    阿芳瞧见我的模样,似乎很震惊,连手里的书卷都摔了。

    我想告诉他,别一惊一乍的,惊动了妻主不好。

    我想告诉他,快点给我弄套干净的衣裳。

    我想告诉他,快着手准备应付阮嗣宗。

    可是,不知道为什么。

    这些话从我喉咙里翻出的时候,却又只剩下翻来覆去的一句。

    我看见阿芳的眼睛一点点瞪大,这是他从未有过的反应。

    我又歪着脑袋听了好几遍,才听清自己原来是在说:

    “阿芳......”

    “阿芳......我要吃鸡蛋。”】

    ? ?持刺谒见:刺,拜帖。本句连起来的意思是,手持名帖(拜帖)前去拜见。是晚辈/身份低者拜见尊长、名门拜访显贵,客人拜访主人的正式文言写法。

    ?

    本章中阮嗣宗还不知道痴奴的主人是谁,所以这其实是非常正式,且表露尊敬的用法。

    ?

    所以,痴奴.....其实,当真是很高兴的。

    ?

    扣0请阿奴吃鸡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