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61章 各方反应
章宗义的队伍还没进城的时候,知县张丙燮已经坐在县衙大堂里了。
他穿着鹭鸶补服,端坐在太师椅上,面前放着一碗盖碗茶,茶已经凉透了。
王师爷从外面跑进来,衣袍下摆带起一阵风,压低声音:“大人,队伍到东门了。传话的人说:兵强马壮、很有章法。”
张丙燮点头:“知道了。”
“北门那边也传话来,说管带的马队……气派得很。”
张丙燮最害怕的是交接的时候出什么幺蛾子,两边闹事,受累的是地方。
听说章宗义来的人很多,他放心了很多。
“气派?”
他在官场做了几十年的官,见过督抚出行,见过将军阅兵,见过洋新军的操演。
但一个巡防营管带,带着两百人进城,能有什么气派?
他想象不出来。
张丙燮认识章宗义,年初的时候两人合作,完美地围剿了“草上飞”匪窝,他对这个年轻人的变化充满了期待。
他想亲眼看看他的队伍。
但他不能去——他是知县,不能在街上站着看热闹。
“再探。”他说。
师爷又跑了出去。
过了一会儿,师爷回来了,脸上有一种奇怪的表情——不是吃惊,不是兴奋,而是一种说不清的……敬畏。
“大人。”师爷的声音有些发紧,“队伍从南门走到县城中心。小的站在街边看了几眼。”
“如何?”
师爷咽了口唾沫:“一百多匹马,清一色的洋枪。马蹄踏在石板路上,分两个节拍——左蹄一声,右蹄一声。
不是乱响,是‘嗒—嗒—嗒—嗒’,像是有人在打拍子,拿尺子量过的拍子。”
他顿了顿,声音更低了几分。
“一百多人的队伍,从南门过来,一路上除了脚步声和马蹄声,什么声音都没有。
把百姓们都镇住了,没有人交头接耳,没有人东张西望,没有人咳嗽,没有人笑。小的这些年,没见过这样的兵。”
张丙燮放下茶碗,手指在桌面上轻轻叩了两下,没再说话。
队伍走过主街的时候,沿街的一个茶楼里坐着一个人。
白水团练的团总赵秉德。
他本来安排底下的亲信打探章宗义的队伍,终究是不放心,他自己要亲眼看看。
他坐在靠窗的位置,面前摆着一壶毛尖,茶已经泡了三泡,颜色淡了,他一口也没喝。
以前章宗义是县团总,他也是县团总,如今章宗义是巡防营的管带,他却仍是团总——差的不仅是衔,是体制的名义和手里掌握的人和家伙。
一个是朝廷经制之师,一个是地方乡勇,名分上就差了一大截。
赵秉德做了一辈子生意,深知一个道理:要跟一个人打交道,首先要知道他有多大的本事。
入城仪式,是最能看出一个人本事的场合。
他没失望。
甚至可以说,他看得很不舒服。
那一百多匹高头大马从街那头走过来的时候,他端着茶杯的手顿了一下,茶水差点洒出来。
马队的阵型太整齐了。
不是骑术的问题——骑术再好,一百多匹马一起走,总会有前有后、有快有慢。
但这个马队,像是被一根无形的线牵着,前后间距分毫不差,马头一律朝前,连马的步伐都整齐划一。
这需要日复一日的训练。这需要兵丁绝对服从。
这需要一个狠得下心、耐得住烦的带兵人。
然后是步兵。
一百多个人,脚步声踩在一个节拍上,像是一个人踩出来的,每一步都踏在同一个点上,“咚、咚、咚”。
枪上肩的动作整齐划一,连枪托顿在肩膀上的声音都是一声,像是一声响雷。
还有那些枪,都是洋枪、快枪。
自己找人托关系,花大价钱才弄到几杆火铳,还当宝贝。
赵秉德喝了一口茶,茶是温的,但他的后背一阵发凉,额头上的冷汗直冒。
高调了、大意了、格局小了、找错对手了。
他想起年初,自己在城门口挑衅和挤兑章宗义。
那时候他觉得在自己地盘上,能够呼风唤雨的,不输他。
后来自己又怂恿手下的人过关卡时故意找茬,给章宗义添堵。
现在,他坐在茶楼的窗户边,看着章宗义的队伍从脚下走过,马蹄声和脚步声震得地板微微发颤,震得他的心肝痛。
他有点端不住茶杯了,手有点抖,茶碗和碟子碰的“哒哒”直响。
赵秉德心里只有一个念头:妈呀,幸好那时候没打起来。
要是真动了手,自己手头这点护商队和团练,还不够人家一个马队来回冲两次的。
不,一个照面,估计自己的人就崩了。
队伍走完四座城门,最后回到了巡防队的营地。
这个营地原是绿营守备署,同治年间回乱时扩建过一次,后来就再也没修过。
章宗义骑马到营门口的时候,看到的是一扇歪斜的木门、墙底下半人高的荒草。
门框上的漆皮剥落了大半,露出下面灰白的木头,像一张长了癣的脸。
营门虚掩着,刘永福上前推门,门轴发出刺耳的“吱呀”声,像是什么东西在叫。
院子里更不像话。
演武场的砖缝里长满了草,草已经枯了,倒伏在地上,踩上去软绵绵的,像踩在一层腐烂的败絮上。
兵器架东倒西歪,上面空空荡荡,连一根木棍都没有。
营房的窗户纸破了大半,风从破洞里灌进去,吹得窗扇“哐当哐当”地响。
营地的议事厅。
章宗义坐在主位,冷冷地说了四个字:“清点、交接。”
刘永福站起来,脸色有些发红,结结巴巴地汇报道:
“大人,白水巡防队原额一百二十人,现在……现在实有三十七人。”
他顿了顿,声音又低了几分,像是在说一件见不得人的事,“能执勤的……不到二十。”
章宗义没有回答,转身对刘永福说:“把人都叫到演武场。”
三十七个人稀稀拉拉地站在演武场上,老的老,小的小,大多面黄肌瘦,衣服破破烂烂。
章宗义站在台阶上,目光从他们脸上扫过。
有人垂着头,有人东张西望,有人站都站不直,像一排快要倒下的篱笆桩。
他走到一个老兵面前停下来。
那人五十多岁,头发花白,脸上皱纹像刀刻的,号褂上补了好几个补丁。
他手里捏着一根旱烟,烟雾从鼻子里慢悠悠地冒出来,看见章宗义也不害怕,只是歪着头看了一眼。
“多大岁数了?”章宗义问。
“五十三。”老兵吐出一口烟,“十六岁当兵,三十七年了。”
章宗义看着他那张被岁月和风霜磨得粗糙的脸,看了一会儿。
“叫什么?”
“赵老疙瘩。”老兵咧嘴笑了一下,露出一口缺了牙的牙床。
“老赵,你在这营里三十七年,有年头了。”
赵老疙瘩想了想,伸出三根手指。“可不是嘛,哨官都经了七八个。上一个在这儿待了四年,再上一个待了两年。”
他收起一根手指,看了看章宗义,又看了看他身后的亲兵,目光在那几支驳壳枪上停了一下,“大人,您能待几年?”
章宗义没回答他的话,只是冷着脸,看了看眼前的这些兵油子。